【重要-研究發展處通知】有關本校計畫聘任兼任助理(含臨時工、工讀生)特別休假事宜,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知照。 - 單位公告 - 朝陽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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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S單位公告

DATE 108/03/20

CATEGORIES 一般公告

【重要-研究發展處通知】有關本校計畫聘任兼任助理(含臨時工、工讀生)特別休假事宜,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知照。

朝陽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民國108320

發文字號:朝陽研字第1080000029

附件:如附檔

主旨:有關本校計畫聘任兼任助理(含臨時工、工讀生)特別休假,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知照

說明:

  • 依據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其年度可休特別休假時數,參考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之工作時間比例,乘以勞動基準法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
  • 本校民國10835召開計畫聘任部分工時人員特別休假事宜」討論會議決議摘要說明如下:
    1. 是類人員任年資達特別休假標準時,考量聘期異動性高,為保障其權益,需於當月份同時折算特別休假時數薪資該月份特別休假時數於聘任系統分攤明細表中將會計算顯示,該月份動支薪資為該員工作薪資加上特別休假時數乘以該員時薪
    2.  本校是類人員若同時由多個計畫聘任,當其產生特別休假時,原協調會議規劃由第一個聘任計畫負擔特別休假薪資,現修正為該員符合年資當月份,聘任該員之所有計畫案平均分攤其特別休假薪資現行聘任系統將同步進行修正,預計於1083月底完成,3月份休假薪資分攤將採本會議決議方式,3月份前之休假薪資,依原決議辦理,不溯及既往。
    3. 本校是類人員於聘任時,聘任系統會出現該員即將產生休假薪資試算訊息視窗(如附件)請計畫主持人於聘用工時總數上,依據計畫可用經費進行規劃,以避免日後產生經費不足情況。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各處業管人員。

 

正本:全校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全校專任教師

副本:研究發展處、產學處、人力資源處、教務處、學務處、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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