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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09/02/07

CATEGORIES 國科會計畫法規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第六點,主要係將獎勵金由每月新臺幣三萬六千元修正調增為四萬元,該項規定適用於109年度以後之申請案。

()增列已支領我國政府所設立博士生其他獎學金者,亦不得再支領本獎勵之規定。


公文文號:1099000799

科技部 函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

聯絡人:林翠湄

電話:(02)2737-7617

傳真:(02)2737-7674

電子信箱:tmlin@most.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122

發文字號:科部文字第1090005734A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09H0P000021_109D2001656-02.pdf109H0P000021_109D2001657-01.pdf109H0P000021_109D2001658-01.pdf)

主旨: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主要係將獎勵金由每月新臺幣三萬六千元修正調增為四萬元,該項規定適用於109年度以後之申請案,即獎勵期間自10981日以後生效者。

二、檢送「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獲獎人切結書及第六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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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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