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申請須知」,並自108年10月21日生效 - 計畫管理 - 朝陽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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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計畫管理

DATE 108/11/07

CATEGORIES 國科會計畫法規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申請須知」,並自108年10月21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第三點:新增「()計畫主持人應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限屆滿三個月前提出申 請。 ()審查期間以二個月為原則,必要時,得予延長。」

()第四點:刪除「由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內」之文字敘述。

()第五點:刪除「追加之研究主持費每月不逾八萬元」規定。

()第五點第三目挹注金撥付:研究計畫屬人文領域者,新增「且不得為授權金及技轉金」規定。

()適用本方案之研究計畫類別共26(新增序號2-4項,原36項,刪除14)


公文文號:1089011810

科技部 函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

聯絡人:楊明儀 專員

電話:02-2737-7232

傳真:02-2737-7248

電子信箱:myyang@most.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1021

發文字號:科部產字第1080068601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08T0P004646_108D2029105-01.pdf108T0P004646_108D2029106-01.pdf)

主旨:修正「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申請須知」,並自108102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申請須知」及「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申請表」各1份。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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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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