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 - 計畫管理 - 朝陽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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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08/11/06

CATEGORIES 國科會計畫法規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

一、本次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第三款,增列第二目,如為首次申請本計畫者,本計畫不列入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第一款規定所稱從未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範圍。

二、本次修正「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增訂第四款規定如為首次申請本計畫者,本計畫不列入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第一款規定所稱從未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範圍。


公文文號:1089012227

科技部 函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

聯絡人:林孟青

電話:02-2737-8076

傳真:02-2737-7566

電子信箱:mclin@most.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1029

發文字號:科部綜字第108007072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08C0P021685_108D2029995-01.pdf108C0P021685_108D2029996-01.pdf108C0P021685_108D2029997-01.pdf108C0P021685_108D2029998-01.pdf108C0P021685_108D2029999-01.pdf108C0P021685_108D2030000-01.pdf)

主旨: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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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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