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108/10/21
CATEGORIES 教育部計畫徵件
教育部第二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大學特色類計畫」相關事宜通知
一、教育部來函通知有關行政院地方創生政策係以地方為主體,惟大學可視其能量及專業特色協助擔任地方智庫,各校可於高教深耕校務發展特色或曾執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經驗基礎上,依專業領域及計畫推動主軸,於第二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大學特色類計畫」申請書中提出參與或協助地方之規劃。
二、USR計畫類型已調整為「大學特色類計畫」及「國際連結類計畫」二類,原種子型計畫整併至高教深耕計畫善盡社會責任項目。
公文文號:1089011257
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02-2356-6379
聯絡人:丁苑婷
電 話:02-7736-6162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三)字第1080122117D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本部推動第二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一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108年10月7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080122117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類型調整為「大學特色類計畫」及「國際連結類計畫」二類,原種子型計畫整併至高教深耕計畫善盡社會責任項目,以建構大學整體USR基盤。
三、行政院地方創生政策係以地方為主體,惟大學可視其能量及專業特色協助擔任地方智庫,爰各校可於高教深耕校務發展特色或曾執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經驗基礎上,依專業領域及計畫推動主軸,於第二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大學特色類計畫」申請書中提出參與或協助地方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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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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