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發布施行「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 - 計畫管理 - 朝陽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ENGLISH | 繁體中文 | 朝陽首頁




ARTICLE計畫管理

DATE 108/09/20

CATEGORIES 教育部計畫法規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發布施行「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

一、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發布施行「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修正第二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原科技部)

()第三條新增第二項「前項申請書及計畫之內容及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規定。

()修正第四條:

1、第一項新增「......但須補正資料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補正日數不算入審查期間,且總補正日數不得超過四十二日。」

2、新增第二項規定:未依前項但書規定期間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公文文號:1089007822

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

聯絡人:陳曉筑

電話:(02)7736-5713

Emailjoyful-bj0104@mail.moe.gov.tw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710

發文字號:臺教綜()字第1080100345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修正條文 (1080100345_Attach1.pdf1080100345_Attach2.pdf)

主旨:轉知行政院於本(108)78日以院臺交字第108018046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檢送修正條文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本年78日院臺交字第1080180461B號函辦理。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

朝陽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計畫管理組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

DOWNLOAD 下載附件

點擊按鈕觀看所有附件檔案 Download →
上一則 PREV 下一則 NEXT 回上頁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