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有關「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8點 - 計畫管理 - 朝陽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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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108/05/17

CATEGORIES 教育部計畫法規

教育部修正有關「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8點

教育部修正有關「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8點
相關內容重點如下:
(一)獲補助之單位應於本部核定通知請款時限,依規定檢據憑撥,並於事畢二個月內,檢送成果報告及收支明細表報本部,或報本部指定之單位彙整查核後送本部;繳交期限有變動者,依本部通知辦理。
(二)經費支用及核撥結報,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該要點及補助經費編列基準得自本部會計處網站之資料下載區下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文號:1089005514
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02-27377043
聯絡人:黃凱琳
電 話:02-77129104
受文者:朝陽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一)字第1080061943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修正規定) (0061943CA0C_ATTCH12.pdf、0061943CA0C_ATTCH13.odt)
主旨:「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以臺教資(一)字第108006194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話:02-77129104)。
三、旨揭要點自發布日生效,有意申請本部各項科技計畫者,請依本部另函通知之各計畫徵件須知規定辦理。

 

 

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送資料若涉及他人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並請善盡保護責任,勿以任何形式揭露於非相關第三人。如果您非收件人,敬請立即刪除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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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86-4-23323000
研發長 徐松圻 分機 3101
主任 潘倩慧 分機 3290
組員 李宜靜 分機 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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