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110/05/05
CATEGORIES 評鑑雙月刊專區
評鑑雙月刊電子報第91期_106年起實施新一週期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作業說明
【評鑑雙月刊電子報第91期】
106年起實施新一週期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作業說明
文/李玟婕.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專案專員
為確保師資培育之品質,教育部自2006年起每年辦理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實施方式採實地訪評,並依《師資培育法》規定經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對外公告,且將重要法令規定納入評鑑指標,檢視各大學之師資培育單位辦學績效並協助其發掘問題,以落實優質適量的師資培育政策目標。
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緣起
自2006年以降的師資培育評鑑係為第一週期,第二週期師資培育評鑑則從2012年開始實施,第三週期師資培育評鑑自2018年正式開始實施,以精緻化培育、促進師資培育資源之整合、適時結合教育現場的實際需求及確保師資培育優質化為出發點,期待藉由本週期評鑑之實施,確認每一層面之功能運作皆有助於師資培育目標宗旨之達成,以實地訪評及自我評鑑之方法,確實了解各大學校院師資培育之品質,以求未來師資培育單位能培育優質師資。
本週期師培教育評鑑之特色
一、導入教學現場績優教師為實地訪評觀察員之機制。
二、鼓勵各師資培育單位依學校定位與系所結構,培育特色師資。
三、重視師資培育單位對教學現場師資專業之回應。
四、評鑑機制之擬定採互動關係人由下而上之民主參與決策。
五、重視證據導向之學生學習成效品質保證。
六、引導師資培育單位進行自我評鑑,尊重專業學術自主。
七、落實評鑑委員專業培訓,強化評鑑委員能力與專業倫理。
結語
本週期師資培育評鑑,由前兩週期「提升辦理師資培育績效、管控師資培育品質、輔導師資培育單位為目的」之精神,轉變為「協助各校從學校定位、系所結構及辦學條件中,持續精進師資培育機構之辦學專業、績效、特色、創新」。顯示我國師培教育已經朝向展現自我特色與自我提升的道路邁進。
全文檢視:https://www.heeact.edu.tw/1151/1165/43078/43084/44853/45523/
本期電子報評鑑相關內容如下: